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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网·最新报道】利用“微信”邂逅陌生女性,谎称“老板”骗取钱财。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从浦东警方处了解到,近日,浦东公安分局成功抓获了一名利用“微信”骗财的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十万余元。
今年6月,市民王女士来到浦东公安分局老港派出所报案,她通过微信“摇一摇”在网上认识了男子董某,两人在微信上交谈甚欢,日久生情彼此视对方为知己。交往过程中,董某自称是某公司的“老板”,只要稍作“打点”,便可拿到闲置土地承包,然后转租给第三方赚取差价。而后董某又称,由于公司资金周转有困难,希望向王女士借款6万余元。此时,王女士早已被面前这位谈吐得体,开豪车、穿名牌的董老板迷得晕头转向,借钱这事也就爽快答应了。然而在借款一段时间后,董某每次都找借口推脱还款事项。当王女士把此事告诉朋友,在朋友的劝导下其才到派出所报案。
接报后,浦东公安分局临港分区指挥部侦查办案队立即展开相关工作。通过对董某日常作息的外围调查,民警发现董某是临港本地人,1964年出生,婚后离异,平时与多名女性联系频繁。经过走访,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被害人夏女士、严女士遭遇了与王女士同样的骗局,而直到民警上门调查,她们才方然醒悟,说出了实情。
为防止更多女性受骗,民警觉得尽快实施抓捕,但董某多年居无定所,又出入于各个棋牌室,一时难以找到具体落脚点。民警一方面对已掌握到的三名被害人进行回访,另一方面对辖区所有棋牌室进行走访排摸,查找董某的行踪轨迹。7月6日,临港分区指挥部侦查办案队会同书院派出所成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董某。
经审讯,董某如实供述了其利用“微信”实施诈骗犯罪的事实。据了解,董某无房无车、嗜赌成性,通过微信“摇一摇”搭识被害人,然后通过花言巧语赢得对方信任,并在合适的时机约对方见面,见面时租豪车冒充“大老板”迷惑被害人,从而骗取钱财。目前,董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在享受微信带来便利的同时,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时刻牢记交友需谨慎。虚拟环境下,他人的真实身份难辨真伪,因此,微信摇出来的“好友”不可轻信,务必注意保护个人隐私。(通讯员 米杨军 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 戴天骄 实习生 陈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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