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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拟规定:客运企业可在政府指导价下自行调价

2015-10-13 19:11
来源:新民网        新民网编辑:何迪    T | T 字号: 打印 参与评论

  【新民网讯】10月13日电 交通运输部近日公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拟规定,道路客运企业可在政府指导价下自行调整道路客运价格,不需要报批,但需提前向社会公布。

  为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行业改革,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交通部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辖区内道路客运企业和基层管理部门意见。

  《意见》指出,要积极探索道路客运价格市场化改革。联合有关部门,完善道路客运定价机制,逐步推进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价格管理制度,建立道路客运政府指导价与油、气等能源价格联动机制。

  《意见》强调,精简道路客运价格调整审批事项,道路客运企业可在政府指导价下自行调整道路客运价格,不需要报批,但需提前向社会公布。

  同时,试点推进道路客运价格市场化改革,除农村客运外的道路客运班线价格交由道路客运企业依据运营成本、与其它运输方式的比价关系和市场供求状况等自主确定;对于竞争充分的客运班线或城市间与高铁平行的客运班线,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由道路客运企业自主定价并向社会公布。(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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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网编辑:何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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