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新民网】在上海,演员和司机吸毒,或将面临更严厉处罚,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也将在阻击互联网禁毒中承担更多法定责任。今天(9月23日)上午,《上海市禁毒条例(草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
据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沈志先介绍,吸毒人员文化市场“禁入制度”是条例草案提出的一项创设性规定。在这项规定中,“吸毒人员”有特定含义,专指两类人。第一类,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3年;第二类,尚未戒除毒瘾。依照草案第14条,广播影视、文艺团体及相关单位不得邀请吸毒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或者举办、参与文艺演出。同时,对吸毒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商业广告节目,不予播出。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的普及和吸毒人员的攀升,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运输工具越来越成为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突出问题。如何最大限度减少公共安全风险?条例草案提出,如果3年内有吸毒行为的人员驾驶机动车,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暂扣或者注销驾驶证,并予以罚款。同时,主管部门要加强交通运输工具驾驶资格和从业资质申领的审核、管理,防止吸毒人员驾驶交通运输工具;交通运输企业及相关单位必须
建立健全驾驶人员“涉毒筛查制度”,发现驾驶人员有吸毒行为,应当责令停止驾驶,并向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此外,条例草案还创设了互联网禁毒管理制度。目前,利用互联网涉毒违法活动已从单纯视频吸毒发展为传播制毒技术、贩卖制毒原料、联络毒品交易和聚众吸毒等多种形式。条例草案提出,作为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空间的创建者、管理者,应当防止他人利用互联网服务、网络空间进行涉毒违法活动、传播涉毒违法有害信息;一旦发现涉毒违法有害信息或者涉毒违法行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停止传输、保存记录,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涉毒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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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市禁毒形势依然严峻——
◆吸毒人员总量持续增长。2014年全市登记的吸毒人员为76528人,同比上升8.6%,是2009年的1.6倍;而尚未登记掌握的可能更多。
◆毒品犯罪活动高位运行。2014年全市共破获涉毒案件4892起,同比上升7.8%,是2009年的2.6倍。
◆合成毒品滥用加剧,易制毒化学品管控难度加大。在2014年全市新发现的吸毒人员中,吸食合成毒品的占91.2%;在查获的毒品中,合成毒品占90%。
◆堵截毒品入沪、外流任务艰巨,网络涉毒问题日益突出。(新民晚报记者 姚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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