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平家园 鹤翔航头 朱家角 古镇泗泾 今日九星 宝山社区 璀璨徐家汇 定海家园 科瑞物业 湖南社区 健康枫林 今日虹梅 今日练塘 龙华社区 曲阳社区 庙行之声 北站社区 江桥报 太平家园 嘉兴天地 美丽顾村 和谐盈浦 金泽报道 康健社区 走进广中 川北印象 重固家园 今日佘山 永丰社情 友谊社区 今日张江 今日真如 宣桥之声 岳阳家园
关闭
新民网移动客户端点击或扫描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民头条 > 新民社会 > 正文

刘海生被免去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职务

2015-08-05 16:18
来源:人民网        新民网编辑:裴蓓    T | T 字号: 打印 参与评论

图说:刘海生,曾任徐汇区规划土地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区建委副主任,奉贤区副区长,市规划局副局长等职。网络图

  近日,上海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市政府关于刘海生同志免职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刘海生的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职务。

  附刘海生简历:

  刘海生,男,1956年6月生,汉族,江苏涟水人,中共党员,1975年12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市建设交通委副主任,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0年6月起,历任徐汇区规划土地局副局长,徐汇区规划土地局局长、党组书记,徐汇区建委副主任、区规划土地局局长、党组书记,徐汇区规划土地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1年10月,任奉贤区副区长。

  2004年7月,任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

  2008年10月,任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副主任兼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4年01月,任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5年07月,被免去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职务。

新民晚报官方微信
微信号:xmwb1929
有用、有益、有趣

侬好上海由新民网出品
微信号:helloshanghai2013
吃喝玩乐、上海故事、同城活动
每天热爱上海多一点
加入小侬家族就对啦!

街谈巷议微信
微信号:xinminwangshi
街头访谈,麻辣点评

(新民网编辑:裴蓓)
今日热点

发布评论

评分:
 /  

您还能输入300

上海市新闻道德委员会社会监督投诉电话、来信来访地址及电子信箱:

1. 投诉专线电话:021-64023633
2. 社会监督来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4855号2号楼 邮编:201199
3. 来访接待:
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4855号2号楼
上海市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
4. 投诉电子信箱:shsxwddwyh@163.com
上海市新闻道德委员会通过社会监督电话、来信来访接待、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受理社会各界对新闻机构及新闻从业人员新闻职业道德失范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监督。
受理时间接待时间为:
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4:00

查看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