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新民网】“燃灯者”已经离开我们2个多月了,人们却依然沉浸在悲痛之中,追随他的精神前行。今天上午,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友谊会堂召开,邹碧华的同事、家人、律师等回顾了他短暂却无私奉献的一生。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姜平出席并讲话。
去年12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邹碧华在赶往司法改革试点单位徐汇区法院的途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
在今天上午召开的报告会上,邹碧华的同事、律师等回忆了他在司法改革中敢于担当的使命感,敢于创新率先打造法院律师诉讼平台、信访监控管理等不凡业绩。邹碧华的妻子则回忆了和他相识相知相守30年的经历,讲述了他热爱事业、热爱生活、关爱家人的感人故事,听众席上不少人唏嘘不已、落下泪水。
据悉,从今天开始,本市将全面开展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明天起,报告团将赴北京等全国各地宣讲邹碧华的感人事迹,把“邹碧华精神”广为传播。(新民晚报记者 宋宁华)
新民晚报官方微信
微信号:xmwb1929
有用、有益、有趣
新民网茶馆由新民网出品
微信号:newteahouse
无节操、有道理
最麻辣,最有趣的时事脱口秀!
你今天脑补了吗?
新民网事由新民网出品
微信号:xinminwangshi
突发事、新鲜事、有趣事
感人事、烦心事等你来爆料!
扫一扫,关注有礼!
侬好上海由新民网出品
微信号:helloshanghai2013
吃喝玩乐、上海故事、同城活动
每天热爱上海多一点
加入小侬家族就对啦!
版权声明:
• 在本网站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美术设计、程序及多媒体等信息,未经著作权人合法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获得著作权人合法书面授权的,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使用时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民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 您若对稿件处理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新民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电话:021-52921234转604208 新民网 传真:021-62677454
邮箱:稿件处理 处理时间:9:00—18:00
[展开/收起]
你是这样的"燃灯者"——追忆上海好法官邹碧华 |
马来西亚亚航一客机失联 机上162人 |
“蓝天下的至爱”慈善活动 |
2014年市委一号课题成果系列报道 |
A股连创新高,牛市真的要来了吗? |
关注林森浩投毒案 |
上海市新闻道德委员会社会监督投诉电话、来信来访地址及电子信箱:
1. 投诉专线电话:021-64023633
2. 社会监督来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4855号2号楼 邮编:201199
3. 来访接待:
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4855号2号楼
上海市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
4. 投诉电子信箱:shsxwddwyh@163.com
上海市新闻道德委员会通过社会监督电话、来信来访接待、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受理社会各界对新闻机构及新闻从业人员新闻职业道德失范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监督。
受理时间接待时间为:
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4:0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0900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 |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评论成功,谢谢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