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钱放哪儿最安全?很多人可能会说,当然是放银行,可是这几年,银行内储户存款丢失、个人信息外泄等事件不绝于耳,你还敢信任银行吗?
浙江义乌的刘先生就碰见了这么一件糟心事。2013年他把250万存到了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奉化城东支行,上个月,他去银行提取这笔钱的时候,却发现一分钱都没有了。
刘先生:钱去哪了我不知道,银行也不和我沟通。他们说他们讲不清楚,也不好和我们说。
银行说不清是怎么回事,面对质疑,奉化城东支行的蒋行长则一再表示事情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这不是正常的储蓄业务。
怎么个不正常法呢?原来,一年前,有人在义乌发消息说,只要刘先生把钱存到农业银行宁波奉化城东支行,他就可以提供10%的存款额回报,刘先生存250万,当场就拿到了25万的利息。
刘先生:这个是别人介绍我过来的,说存钱可以给我一个红包。我存250万,一年就是25万嘛。红包钱当时就给我了。
刘先生说,当时并没有觉得事情蹊跷,因为存款时中间人没有任何异常举动,也没有任何附加条件,只是要求刘先生把钱存进银行一年,而且是存活期。
刘先生表示,钱是交给银行的,而且是存在自己的账户上,办理业务的过程中也没有人跟随,密码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现在这笔钱不见了,存折上竟然没有出账记录。他认为,这跟银行脱不了干系。
刘先生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当地派出所说,之前已经接到类似多起案件,都是有人利用高额利息让当事人来这家银行存款,之后,钱都不翼而飞了。目前警方仍然在调查。
这几年,存款神秘失踪的案例不止一个两个,多则上亿,少则百万,没有短信提示,没有电话告知,几乎没有任何征兆,钱被神秘地转给了陌生的第三方。去年10月宣布丢了1.5亿存款,没想到,才过两个月,之前的还没找回来,就又有3.5亿银行存款异常。加上去年初,酒鬼酒曝出的亿元存款“失踪”案,让人对银行存款的安全性产生颇多质疑。
同样让人质疑的,还有银行信用卡的信息泄露。记者调查发现,银行信用卡客户数据泄露现象十分严重,一条条包括姓名、电话、地址、工作单位、开户行等完整隐私的信用卡开户数据,在网络上公开贩卖。而种种例外条款、免责规定,往往让消费者问责无门。
为什么好好存在银行里的钱会不翼而飞呢?回到刚才浙江刘先生的案例中,他提到有人让他把钱存到指定银行中,承诺给他高额利息,唯一的要求是存活期。同样的例子发生在2014年的杭州,42位储户,一共是9505万元,同样的方式存入了浙江杭州的某城市商业银行,结果钱款不翼而飞。
警方最后调查发现,推销者先告诉储户如果将钱存入到某家银行,利息会更高,然后再买通银行的内部人员,当储户存钱以后,工作人员就直接把钱转到了嫌疑人的账户上。
胡先生遇到的是另一种情况。他将1500万元存到了中国工商银行衡阳白沙洲支行,取款时发现只剩下600元。胡先生这个案例的调查结果是:支行行长的弟弟取走了千万元存款,也就是说银行里有内鬼。
某股份制银行的业务人士告诉我们,有些企业不符合贷款标准,会主动帮助银行拉存款来获取贷款,并支付存款人高额利息,但因为这一交易并不合法,所以会通过银行的工作人员进行中间操作,泄露了储户信息,这也容易滋生银行里的内鬼。
业内人士:很多南方的金融机构,为了发展业务,会通过什么形式呢?比如说,某个企业需要贷款融资,但是自身条件不具备,银行说你给我介绍一笔存款,或者是我有一笔存款,需要付高息。但是银行能支付的高息是法律规定利率上浮20%,多余的,就需要不符合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去支付。但是他不能通过银行的正规渠道,但是可以通过客户经理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他的信息就会留给银行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就会用这个信息,利用这个漏洞,把这个钱取走。
这位业内人士说,存款不翼而飞不外乎两种可能:一是存款人无意间泄露了自己的账户相关信息;一种是银行内外不法分子相互勾结。
业内人士:一种情况是,储户无意中点了什么链接,或者是扫描了二维码,造成密码被破解;还有一种情况是,银行工作人员加上外部不法分子,相互勾结,利用银行操作管理漏洞,从储户那里获得信息,其实存款或者相关凭证是伪造的,或者仿制的,但银行内部操作没有鉴定存款人或者手续真伪。或者他就是渎职或者内外勾结,明知道是假的,也按照流程操作了。
以上种种案例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维权难。存款虽然是在银行里丢失的,但因为涉及刑事案件,获赔非常难,扯皮几年的情况司空见惯。
2008年,储户张某将900万元存入工商银行江苏扬州支行,存款到期后,却发现已经被银行营业部主任转走,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经过六年诉讼后,2014年,二审法院认为,银行无过失。在湖南、浙江等地,发生的存款丢失案件中,储户索赔同样经过多年也没有说法。
一些丢钱的上市公司也屡屡和银行对簿公堂。例如,酒鬼酒2013年曾宣布,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1亿元存款被盗,事后,尽管嫌疑人被捕,但也只追回部分丢失款。
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说,如果储户没有将自己的存款相关信息泄露,就应该由银行来承担责任。
岳屾山:主要问题就是储户是否将自己的存款凭证或者U盾交给了别人保管,或者给了别人密码。如果储户没有保管不善的过错,那么应该由银行来承担责任。至于说是银行内部员工还是其他人的行为导致账户钱被转走,那么储户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中国人民银行在相关规定中明确表示:国家宪法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不受侵犯。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说:“出了问题,银行不应把过错都推给员工。”
郭田勇:对企业来讲,内部财务制度一定要健全。管理上,比如谁能到银行去办理汇款,这些在管理上一定要到位。银行内部的公司治理风险控制一定要完善。如果说银行因为自己内部管理不善,银行员工侵吞了储户存款,或者转移到个人业务上面。这种行为,银行未来也不能把责任都推给员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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