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网·独家报道】“110吗?我儿子和养的狗刚刚被人拐走了!”近日,闵行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了这样一个报警,因为涉及儿童被拐,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工作,却发现女子因寻狗心切报了假警。记者今天从闵行警方了解到,目前该名荒唐的女子已受到公安部门的行政处罚。
据警方介绍,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46岁报警人顾女士的住所。顾女士告诉民警,刚刚在马桥旗忠村附近,自己3岁的儿子和一条金毛犬被一别克商务车上的陌生人拐走了。在从顾女士处了解到“被拐儿童”的体貌特征后,民警向指挥中心发布了协查要求,同时也带着顾女士回到派出所了解详细情况。
虽然是被害人家属,但民警注意到,顾女士在述说案情时的神态可疑,而且前后叙述的内容又出现了极大的不同,一会说是自己3岁的儿子,没有户口,一会又说是自己的孙子。对于被拐儿童的衣着特征也前后不一。
民警随后通过向村委了解情况,获悉顾女士的儿子今年已经25岁,尚未结婚生子。显然,顾女士之前的报警是谎报警情了。
经过民警的进一步询问,顾女士终于交代了原因。原来“被拐”的是自己的金毛犬,为了让民警可以帮忙看监控,她就想说个儿童被拐的故事,这样可以让警方更加重视。
目前,顾女士因为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罚款。(新民网记者 沈文林)
新民网茶馆由新民网出品
微信号:newteahouse
无节操、有道理
最麻辣,最有趣的时事脱口秀!
你今天脑补了吗?
新民网事由新民网出品
微信号:xinminwangshi
突发事、新鲜事、有趣事
感人事、烦心事等你来爆料!
扫一扫,关注有礼!
侬好上海由新民网出品
微信号:helloshanghai2013
吃喝玩乐、上海故事、同城活动
每天热爱上海多一点
加入小侬家族就对啦!
版权声明:
• 在本网站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美术设计、程序及多媒体等信息,未经著作权人合法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获得著作权人合法书面授权的,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使用时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民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 您若对稿件处理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新民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电话:021-52921234转641111 021-52921234转 新民网 传真:021-62677454
邮箱:稿件处理 处理时间:9:00—18:00
[展开/收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0900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 |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 |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评论成功,谢谢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