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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女三赴沪整形7次 仍不满意要索赔

2014-02-12 08:11
来源:新民网        新民网编辑:陈长凤    T | T 字号: 打印 参与评论(0)

  【新民网讯】去年7月,马来西亚籍女子陈思美(化名)从吉隆坡来到上海安达医院医疗美容科进行整形手术。因为感觉效果不佳,之后,陈思美又让医院进行了5次修补,最后仍旧不满意,但其积蓄却已经花光。最终,陈思美要求医院向其赔偿2万元的医疗及精神损失费用。

  昨日,安达医院方面回应说,因为病人不遵医嘱,刺激了伤口才导致术后效果不佳。他们已向陈思美给付了1万元的补偿。

  手术刚完就修补了一次

  “术前,我的右眼有些外翻,左眼有些过宽,鼻头比较钝,于是想通过整形来完善一下自己。”来自马来西亚的陈思美从吉隆坡来到上海,于去年7月在上海安达医院医疗美容科内挂了卢姓医生的专家门诊。

  陈思美告诉记者,在卢医生看过之后,他表示可以做,于是安排在去年7月3日进行手术,内容为双眼皮和隆鼻。

  在签署了手术同意书,并付清手术费用后,手术如期进行。“因为做眼睛鼻子两项手术,所以手术时间很长。”陈思美回忆,手术是局部麻醉,自己还有意识,在3个多小时的手术结束后,陈思美第一时间向医生要来了镜子。“我一看就被自己的模样吓到了,鼻子很明显做歪了。”

  陈思美告诉记者,手术结束后她当即要求卢医生为她修补,但修补过后,她发现自己的整个鼻子还是歪向右边。“那会儿仍有麻药效果,头昏昏沉沉的。当时卢医生赶着收工,对我说鼻子没有歪,做得很正,随即在我的鼻子贴上胶布草草了事。”陈思美说。

  20天内又修补3次

  耐心等待一周后,护士替陈思美同时拆了眼睛和鼻子的线,然而“恢复的效果并不理想”。卢医生当时为陈思美做了一些修补,把鼻子上的伤口缝合,把左眼的部分补缝了两针。“他告诉我不要急着拆线,回马来西亚再拆。”

  回到马来西亚后,陈思美认为自己的鼻子仍然没有改善。于是,三周之后的7月25日,陈思美第二次从吉隆坡飞往上海,到安达医院美容科找卢医生诊断。“在之后的20天内,他又给我做了3次修补,几乎每周一次。”

  在8月15日回到马来西亚后,陈思美以为事情可以告一段落。然而,她鼻子的术后恢复仍“不理想”,于是9月13日,她第三次来到上海,再次找卢医生为她进行了修补。

  多次修补也消磨了陈思美的耐心,她希望终止同安达医院的治疗过程,并提出了一笔2万元的赔偿。几经磋商后,陈思美颇为无奈地在一份1万元的赔偿协议上签字画押。陈思美告诉记者说:“当时签字主要是因为要赶回程的航班,如果我不签,我就一分钱也拿不到。”

  [提醒]

  整形手术都有风险

  据上海宏康整形医院主任王医生表示,以目前的科学发展水平,整形手术均存风险。“整形手术以医疗为基础,任何以医疗为基础的手术都有风险,每个人都不敢说绝对。”

  同时,王医生表示:“即使手术本身很成功,但鉴于每个人有不同的审美观,因此医患双方对于整形结果也可能会有不同意见。纠纷产生后,一般都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诉诸法律。”

  [院方回应]

  病人不遵医嘱刺激伤口

  昨日,上海安达医院医疗美容科卢医生回应,包括医生、护士在内均认为,陈思美的手术是成功的,但她一直都对效果不太满意。“她有个习惯,术后恢复时一直用棉签触碰鼻腔内的伤口,经常这样做对伤口是极大的刺激,导致之后的恢复情况不理想。我们再三叮嘱,但她置若罔闻。”

  卢医生表示,在陈思美第三次来上海时,曾提出要求韩国的专家为她进行手术,但她已经耗尽了积蓄,医院考虑她数次往返吉隆坡和上海,因此补偿了她一万元,但她要求更多,甚至还曾私下里问他借钱。“对发生这种事我们感到遗憾,我们以为院方与病人之间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没想到根本不是这样。”卢医生告诉记者,他曾看到病人服用一种类似“百忧解”的药。“她自身可能患有轻微的强迫症。”

  对于院方的回应,陈思美无法接受。“我心理上和精神上受到的摧残完全不止一万元。另外,我吃的药不过是一种助眠的药物而已,没有强迫症。”

  记者从浦东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了解到,去年医调委也曾介入此事,但最后不了了之。据医调委工作人员介绍,当事人虽曾多次致电医调委办公室,但因为人不在中国,故无法进一步跟进。(据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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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网编辑:陈长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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