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热闹非凡的士林夜市,各种小吃琳琅满目,已成为台北的一张城市名片。新华社
【新民网讯】小小一个夜市背后,牵涉到摊主、居民、食客、政府各方面利益的博弈。在晨报记者对夜市样本的调查中,已充分证明了市民对夜市的需求与情感,以及摊主迫切期盼被纳入管理的意愿。把夜市管起来,显然需要更多的智慧、手段与成本,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在政府管理向政府治理转型的时代,怎么用创新的手法管夜市,是城市管理者面临的一道考题。
夜市文化能带动旅游
一辆小推车、一个大炒锅、几张小桌凳……一边,夜排档周围居民谴责着夜排档带来的污染和喧嚣,一边,夜间出来“觅食”的人又享受着这样的轻松与随意。
上海市食安办、上海市食药监局曾经多次对夜排档进行调研,结果发现,夜排档的存在有“民意土壤”,夜排档是占道扰民、群众意见很大的被整治对象,但同时也是群众食品消费和娱乐的场所。特别是夏季,“夜排档”的风行已形成“夜菜经济”。
社会学者顾骏的意见是,“不要单盯住该不该取缔(夜市)这个问题不放,而是要考量管理者的能力问题。”他说,全世界很多城市都有夜市,在上海应该也能存在?他认为要给民间的自发行为留点空间,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不是管制,应该创造条件让老百姓的需要得到满足,“不要管得太死”。
上海市政府参事、社科院社会学研究员卢汉龙同样反对“一刀切”的管理模式。“不同人对夜市的需求是不同的,有人喜欢,有人讨厌。要获取一个平衡,就应该疏堵结合。”卢汉龙表示,在市中心对环境、交通产生影响的不规范夜市,应该严格禁止;但在城乡结合部,当地居民有需求的地区,可以采用集市管理的方式,城管部门严格执法,保障其环境卫生。“台湾、东京等地的夜市,因为管理到位,已经发展成城市的夜市文化,能推动旅游,是一大消费卖点。”
台湾夜市声名在外
卢汉龙提到的台湾夜市,确实已经声名在外。在台湾,夜市非常普及,仅在台北就有士林夜市、宁夏夜市、饶河夜市等。这些夜市不仅提供了丰富的“古早味”美食,在硬件和软件的管理上都比较有序。(注:“古早”是闽南话,就是古旧、有年头的意思。新东西层出不穷的当下,这个词击中了我们心底的柔软之处。古早宣称的是不变,是货真价实,是祖传秘法。)
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胡兴中是台湾人,他告诉记者,士林夜市通常下午两点多开门营业,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1点多。夜市设在闹市区,周围有很多居民。士林夜市是一个区域,均是设在建筑物内的固定摊点,没有流动摊贩。摊位的准入基本上实行招投标方式,经营的摊主需要交纳一定的管理费用。
法规明确摆摊范围时间
台北夜市的开设依据于《台北市摊贩管理治置条例》,该条例详细规定台北市哪些地方可以摆摊、哪些时间可以摆摊。按照规定,只要是符合条件的民众,在已有市场内摆摊设点,都必须申请营业执照。
上海对摊贩管理的立法起步较晚,2012年,为了整治无证无照摊贩,本市出台《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但当时这部法规的思路已经为“留点空间”开一道口子。“‘有效疏’和‘严格堵’,在满足市民餐饮需求的同时规范食品摊贩,使之符合食品安全和城市环境的要求。这是当时上海的权宜之计。”一名相关负责人透露,根据办法,各街镇划定一块固定区域,早餐摊贩向所在街镇备案,并颁发临时经营“公示卡”,写明摊贩每天营业的固定时段、固定地点,以及摊主照片。据此,这些摊贩有了“合法身份”,市民也可以吃到放心“路边摊”。过去一年,全市已派发5700多张“公示卡”。
不过,这5700多个合法“路边摊”全部是早餐点,目前还没有一个合法夜排档。“《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同样适合夜排档管理,但是一直没有用这种模式来推进夜排档。”在市食安办副主任顾振华看来,夜排档和早餐不一样,“早餐大多不起油锅,不喧闹,夜排档食品的种类却多得多。”
摊主自治人人守规
卢汉龙建议,夜市治理可以吸收台湾经验,加强摊贩的自我管理,或成立“自治委员会”。
台北夜市普遍倡导“自治”,摊主都有约定俗成的自我管理机制。台北各夜市的摊主都成立了自治委员会,在促进夜市卫生、规范方面作用很大。台北士林夜市自治委员会组织完善,与市场管理处相对独立,甚至有自己的新闻发言人。
在台北另一个大型夜市——宁夏夜市,百余家摊铺一字整齐排开,路面干净,桌椅整齐,餐具洁净,商贩大多统一穿着印有“宁夏夜市”字样的服装。宁夏夜市观光协会是一个自治性的组织,夜市的所有摊贩都是协会的会员。根据宁夏夜市《摊贩管理计划》,专任清洁人员需在每日夜市收摊后,清扫宁夏路地面及附近小学步道。
“摊贩们自己形成一个组织,地方社区和居民也派代表,共同成立一个管理委员会,加强商贩们的行业自治。”卢汉龙说,夜市的管理考验的不仅是城管等部门的执法能力,也考验着摊贩们的自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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