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新民网】今天,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院成立,将为区内当事人提供“零距离”仲裁咨询、立案、开庭审理等仲裁法律服务。
据悉,作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争议解决及法律保障的重要制度性安排,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院由“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设立。上世纪80年代末,上海决定设立与上海对外开放相适应的涉外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应运而生;今年4月,市政府批准其更名为“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同时启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名称——这意味着上海正努力建成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形成与“四个中心”建设相匹配的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
目前,上海贸仲名册由625名仲裁员组成,其中外籍及港澳台仲裁员约占1/3达到199名,分别来自39个国家和地区,仲裁员的国际化程度位居全国仲裁机构之首。上海贸仲受理案件的当事人已遍及全国各地及世界上66个国家和地区,作出的仲裁裁决在国内法院得到普遍执行,还依据《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在4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承认和执行,在境内外已初具影响力。
2008年至2012年的5年间,上海贸仲共受理仲裁案2541件,其中国内案件占73%,涉外案件占27%;案件争议类型,基本涵盖各主要商事领域,争议金额总计人民币206亿元。5年来,双方均为境外当事人的国际性案件达73件,位居全国仲裁机构之首。目前,落户上海的世界500强企业基本上均选择上海贸仲作为争议解决机构。
目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院承租外高桥大厦(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6号1101-1105室)250平方米作为办公场所,有关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院的设立事宜已报经上海市司法局同意,并转报司法部备案。(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 姚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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